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穆阳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穆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我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现把我镇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由镇长任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秘书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为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落实工作责任制,我镇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会上镇领导多次强调做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时按质提供资料,确保公开资料的及时性和真实性,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1、规范公开的内容。镇政务公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的内容进行公开的,镇政府向社会公开的主要是发展计划、工作计划、工作动态、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把好质量关。公开栏上的内容都能如实填写,财税完成情况经过认真的核实才上栏公布。
3、做好多种形式的公开。一是公开栏,我镇在镇政府内设置了一个长5米,宽1.5米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镇政府近期做的工作。二是发放征询意见表,广泛咨询群众的意见,及时把存在的不足改正。三是向镇人大、纪委通报,接受人大和纪委的监督。四是在镇政府门口设公开意见箱,收集群众反馈意见。五是设立群众投诉电话,接听群众的投诉等。多种形式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数量与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余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其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具体包括: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工作分工、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便民服务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及应对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二)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公开载体主要有两个:一是网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和《指引》规定的分类标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同时,也安排专人对政府网站进行维护管理。二是通过公开栏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此外,各站所、行政村、居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三是设置镇档案室为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1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关于我镇编制数量的内容,已给予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截至2011年止,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我镇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1、政务公开的内容还未够完善。2、公开的形式较少,主要以公开栏为主。两方面的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各村、居通过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站)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穆阳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申诉的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2 | 87 |
其中:网站公开 | 条 | 22 | 87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1 | 1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