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
当前,各地已陆续进入罂粟落地播种的季节,为切实防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活动在我镇出现反弹蔓延,根据福安市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福安市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安禁毒办〔2022〕1号)的通知精神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赛岐镇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今年的禁种铲毒工作,严防再次发生2021年上半年出现的零星种植罂粟现象反弹蔓延的情况,实现“零产量”、力争“零种植”的目标。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的禁种铲毒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年4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报镇平安办。今年由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先自行踏查,市、镇将适时组织工作组赴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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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5日
2022年赛岐镇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禁毒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巩固禁种铲毒成果,严防反弹回潮,确保实现“零产量”、力争“零种植”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宁德市、福安市四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确保‘零产量’、力争‘零种植’”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宣传发动、实地踏查、打击查处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天上卫星测、空中飞机拍、地面人工查”的“天、空、地”立体防控体系,确保我镇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不反弹不回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去年上半年市禁毒委对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实地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零星种植罂粟活动出现较大面积反弹蔓延的情况,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禁种铲毒工作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非法种植罂粟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的禁种和铲毒工作,推动全镇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各村(社区)要突出做好当前的禁种宣传工作,普遍提高山区农民群众和社区居民的禁种意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仅要对本村(社区)辖区内可能种植罂粟的阳台屋顶、民房庭院进行全面排查,更要深入深山老林、偏远山头开展无死角的实地踏查,并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行重点抽查,严防出现大规模种植罂粟的情况。
赛岐派出所要积极开展非法种植罂粟案件的打击查处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要加强与溪柄、松罗、湾坞、溪潭等毗邻乡镇的沟通协作,不断提高联合防范和打击能力。镇、村(社区)两级要着眼长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大力发展经济滞后地区的农业替代种植,从根本上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滋生的土壤,不断健全完善禁种铲毒工作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至2022年1月31日)
根据福安市禁毒委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禁种铲毒工作方案,扎实部署禁种铲毒工作,层层落实综治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的党政干部、公安政法民警、村干、禁毒工作者和群众积极分子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宣传工作,采取张贴通告、入户走访重点人员、印发宣传单、开设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并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LD电子广告屏、新媒体等多种平台,教育山区农民不能开荒种植毒品原植物,社区居民不能在自家庭院、阳台零星种植罂粟,形成浓厚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要广泛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国家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国家禁毒办开展的“天目”卫星遥感航测和本地区开展的无人机低空航拍行动,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达到持续巩固我镇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应。
(二)踏查验收阶段(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发扬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四个千万”的优良传统,组织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的党政干部、政法民警、村干、护林员、禁毒工作者和广大群众,根据毒品原植物生长、开花、结果、割浆的规律,广泛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域交界地带、有可能种植地块、废弃民房、居民庭院、阳台等地方开展实地踏查,并对重点区域、部位开展无人机航拍抽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不放过一村一户、一坡一岭,坚决不留死角盲区。
同时,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按照市、镇两级分别制定出台的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实时兑现举报奖金。公安机关对辖区发现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坚决破获一批种、制、贩、吸毒案件,打击惩处一批涉毒违法犯罪分子,以铁的手腕强力遏制非法种毒行为。
3至4月份,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市禁毒办开展实地踏查验收和无人机航拍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和村庄、民房及其周边地区的毒品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4月30日)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补齐短板,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防反弹蔓延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把禁种铲毒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防年内再次发生非法种植罂粟反弹蔓延的现象。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加强指导和检查,最大限度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在广大农村和山区林场反弹蔓延;党委宣传、文旅、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的禁种铲毒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制贩毒被查处审判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不种毒;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继续深化“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
(二)强化宣传,提高工作实效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不断增强禁种铲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抓好春节前罂粟种子落地入上时节的阶段性集中宣传,动员农民群众不种毒:又要注重春节后罂粟生长、开花、结果期间的宣传,动员不法分子自动铲除毒品原植物。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入村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和各种新媒体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毒现象、形成禁种铲毒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开展拉网踏查消除隐患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罂粟种子落地、生长、开花、结果、割浆的生长规律,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上山拉网踏查行动,既要对辖区内可能种植罂粟的阳台屋顶、民房庭院进行全面排查,更要深入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空壳村庄和废弃院落厂房开展无死角的实地踏查,严防出现大规模种植罂粟的现象,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四)认真排查,继续严打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的禁种铲毒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挤压种毒活动的空间。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介入,依法起诉、审判种植罂粟刑事策件,严厉打击种毒犯罪分子。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禁种铲毒工作,在对偏僻村落、空壳村等重点部位排查的同时,对一些人员进出反常或者山林受污染发黄、枯死、异味大的地方及时开展调查,严防涉麻制毒窝点在我镇“筑窝生根”。
(五)加强督导,巩固工作成果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厅字〔2018〕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beat365官网下载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365bet体育35元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31号)以及宁德市禁毒委《关于印发<宁德市禁毒重点整洽工作办法>的通知》(宁禁毒委〔2016〕18号)和《关于印发<福安市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禁毒委〔2020〕2号)精神,加大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活动屡禁不止、出现反弹的地方的整治力度。对于不主动作为、敷衍应付,导致辖区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出现反弹蔓延的,或反复出现种毒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镇党委政府将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对有关村(社区)实行禁毒重点整治和一票否决制。
镇党委政府将持续加大对禁种铲毒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特别是重点村(社区)的督导检查,以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检查验收,并及时收集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如果发现山地、阳台、庭院等存在种植情况,对护林员、村主干、包村干部、片长等进行问责处理。同时镇里将继续借助省、市禁毒“天目-21”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拍技术,对各村(社区)禁种铲毒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