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安市上白石镇新兴路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55012
办公电话:0593-6698001
传 真:0593-6698003
网 址:http://www.nnmfdq.com/xz/sbszrmzf/zfxxgkml/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6698001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a6698001@126.com
咨询服务:
福安市上白石镇便民服务中心
1.窗口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6698001
3.地址:上白石镇新兴路9号,镇政府一楼
三、领导简介
刘丹华: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施卫秋: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陈元洪: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退管、老龄、关工、老体协、老促会、交通、重点项目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钟成华:党委主任科员,负责自然资源(旧村复垦、耕地开发)、土地流转中心、村镇“两违”(镇区管理、市场管理)、生态文明(环境卫生)、工会、环保、殡改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担任上白石片区工作片长(上白石村、白石居、圆潭村、里垄坑村、不老村)。
张书新: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建、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负责政法、综治(禁毒、信访、维稳、金防、打私、扫黑除恶)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担任沙坑片区工作片长(沙坑村、郑家山村、柘坑村、前洋村、流尾村)。
黄荣夏: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科教文旅、统战(民宗)、卫健(新农合)、后勤、党政办、档案、保密、信息公开、人社(新农保)、供水、工商(工贸、商务、企业)、统计、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担任坪庄片区工作片长(坪庄村、白石坂村、山头境村、姜家山村)。
王国荣: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治安相关工作,协助政法工作。
李 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武装工作,分管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站、残联、老区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担任曹洋片区工作片长(曹洋村、小洋村、西园村、坑尾村、戈洋村)。
陈思远: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共青团、妇联、机关效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食品安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担任财洪片区工作片长(财洪村、南山头村、松茂林村)。
游陈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主持纪委、监察工作。
阮细玉:副镇长,负责财政、镇属资产管理、农业农村(畜牧、林业、水利、气象、经管)、精准扶贫、电网、招标代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及领导交办的工作。担任财洪片区工作片长(东峰村、佳浆村)。
四、机构设置
上白石镇党政设以下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联络协调、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市直驻乡(镇)单位工作;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
负责人:罗意烽
联系电话:0593-669800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联络服务党代表工作。
负责人:刘紫荆
联系电话:0593-6330002
(三)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乡(镇)村发展规划的管理工作,做好产业经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与维护工作,牵头组织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牵头组织重点项目安征迁工作。
负责人:王经纬
联系电话:0593-6330076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教育、综治平安、信访维稳、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牵头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苏晨
联系电话:0593-6330067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指导村(居)开展便民服务;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优抚救助、卫生健康、全民健身、群众文化以及关心下一代、老龄人保护、残疾人保护等方面工作。
负责人:李雨诗
联系电话:0593-6330059
上白石镇设以下3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承办本乡(镇)及驻乡(镇)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负责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锦峰
联系电话:0593-6330003
(二)综合执法大队。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市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送管辖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负责人:罗振邦
联系电话:0593-6330039
(三)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等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负责人:李学佺
联系电话:0593-6330022
以上均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划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