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统领全镇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溪柄镇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具体措施,发布本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统一战线、综治平安、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非隶属党组织共同推进区域性党建工作,推动党的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深度融合。
(三)统筹区域发展。编制本镇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扶持特色产业,促进镇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做好重点项目服务工作,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四)组织公共服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优化便民服务质量;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优抚救助、文教卫体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龄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实施综合管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乡镇权责清单,采取综合措施抓好村容镇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卫生健康等工作;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整合镇域各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和组织辖区综合执法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六)维护区域稳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统筹推进辖区平安建设工作,强化群防群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排查并敦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处置并报告重大灾情、险情、疫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指导基层自治。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加强队伍建设。负责镇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以及村(居)两委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评和选拔推荐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协助管理市直派驻机构,参与其干部推荐和考核工作。
(九)其他。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承接依法按程序赋予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职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溪柄镇中心街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003
办公电话:0593-6265010
传 真:0593-6265108
网 址:http://www.nnmfdq.com/xz/xbzrmzf/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热线:0593-8981090
咨询服务:
福安市溪柄镇便民服务中心
1.窗口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方式:0593-6265010
3.地址:溪柄镇中心街15号
三、领导简介
(一)蓝 涛(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二)刘 勤(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三)郑廷华(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管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工业与信息化、数字福安建设、招商引资、金融、金防、发改、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商会、统计、市场监督(市场服务中心及食品安全)、商务(工商、物价)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部门:人大办、项目办、招商办、经济发展办、宣传办、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商会办、食安办、统计站。
联系单位:工业园区、隽永天香、溪柄市场、供销社、工商所、溪柄信用社、税务分局、邮政支局等
(四)杨启峰(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民政、退伍军人事务、残联、军民融合、双拥、老区、社会事务、殡改、整治乱建坟墓、村建(人防、稳房)、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品质提升项目、清理“两违”、街容街貌整治、“美丽乡村”、项目安征迁、小城镇建设、城市管理,清洁家园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前期、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赛江防洪三期工程(福安段)等。协助包溪柄片(溪柄村、兴龙居委会、龙潭面村)工作。
分管部门: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残联办、社会事务办、殡改综合执法队、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村建站、人居办、城乡品质提升办。
联系单位:行政执法中队、闽东苏区烈士陵园。
(五)蓝石树(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包茜洋片(采花桥村、茜洋村、坑头村、横坑村、坑口村)工作。
(六)吴萍萍(党委副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党建、乡村振兴、旅游、机关后勤、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财税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前期工作、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薄弱村、旅游景区重点项目、旅游业态培育等;负责福安市柏柱洋五百里苏区红色旅游项目、斗面村基层党建重点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包立峰片(立峰村、扆山村、溪南村、斗面村、甲厝村)工作。
分管部门:党政办、便民服务中心、旅游办。
联系单位:闽东苏区纪念馆、财政所、电信站。
(七)吴健(组织委员):分管组织、关工委、老龄委、老促会、群团(工会、团委、妇联)、上级挂职干部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等工作,挂榕头村基层党建重点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协助包立峰片(立峰村、扆山村、溪南村、斗面村、甲厝村)工作。
分管部门:组织办、关工委办、老龄委办、老促会办,工会、团委、妇联。
(八)占斌(政法、统战委员):分管政法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统战、宗教、精准扶贫、交通运输、道安等工作。包柏柱洋片(楼下村、榕头村、三村村、东坪村、立新村)工作。
分管部门:综治办、统战办、扶贫办、道安办、路长办
联系单位: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溪柄车站。
(九)郑文庭(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等工作;包茜洋片(采花桥村、茜洋村、坑头村、横坑村、坑口村)工作。
分管部门:人武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联系单位:部队。
(十)吴丽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部门:纪检办、监察组。
(十一)黄辉(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负责公安派出所工作。
(十二)钟国平(政府副镇长):分管民族、林业、水利、海防、渡口码头安全、海洋与渔业、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前期、生态景观步道建设工程、福安市茜洋水库工程、茜安水利改造项目等项目。包溪柄片(溪柄村、兴龙居委会、龙潭面村)工作。
分管部门:海渔办、水利站、河长办、防汛办、林长办。
联系单位:林业站。
(十三)刘绍隆(政府副镇长):分管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计生协会、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电网建设、科技、科协、文化建设、文物保护、教育、体协、体育等。
分管部门:疫情防控办、医保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协会、应急办、安办、科技、科协、文化站、老体协。协助包立峰片(立峰村、扆山村、溪南村、斗面村、甲厝村)工作。
联系单位:溪柄中心卫生院、供电所、广电站、福安第七中学、溪柄中心小学、溪柄中心幼儿园、狮峰寺。
(十四)郑锦玉(溪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农业农村、粮储、审计,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溪柄镇省级农民创业园、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包港里片(港里村、长洋村、仙洋里村、北山村、田坂村)工作。
分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会计代理中心、农机站、粮站。
联系单位:宁德市农科所。
(十五)赵军(溪柄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国土、生态环境、土地确权、环保工作,协助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水田大桥建设项目,包黄兰片(黄兰村、水田村、白沙村、甫后村)工作。
分工部门:环保办。
联系单位:国土所、综合执法队。
四、机构设置
溪柄镇党政设以下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文秘、机要保密、联络协调、督查督办、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络协调市直驻镇单位工作;负责联络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工作。
负责人:刘燕
联系电话:0593-6265010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联络服务党代表工作。
负责人:陈矜尧
联系电话:0593-8981089
(三)区域发展办公室。负责镇村发展规划的管理工作,做好产业经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三资和村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负责人:余元钢
联系电话:0593-8981075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教育、综治平安、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牵头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文典
联系电话:0593-8981081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指导村(居)开展便民服务;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优抚救助、卫生健康、全民健身、群众文化以及关心下一代、老龄人保护、残疾人保护等方面工作。
负责人:黄铃
联系电话:0593-8981085
(六)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与维护工作,牵头组织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牵头组织重点项目安征迁工作。
负责人:孙奋强
联系电话:0593-8981095
溪柄镇设以下3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承办本镇及驻镇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负责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
负责人:刘燕、苏红叶(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593-6265010、0593-8981072
(二)综合执法大队。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市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送管辖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负责人:谢师茂
联系电话:0593-8981059
(三)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等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负责人:郑锦玉
联系电话:0593-8981071
以上均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划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