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就《福安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下文简称《实施意见》)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意见》编制思路
根据2021年6月1日福建省旅游发展工作视频会议、2021年11月17日宁德市旅游发展工作会议以及2022年2月17日福安市旅游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自2021年11月起主动向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征集旅游产业建设重点项目、旅游IP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特色街区、民宿新建改造、A级景区创建、文体旅节庆活动以及景区景点周边设施改造等特色文旅项目,在反复多次征求乡镇、街道项目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拟定工作,陈昌东主任、林铃顺常委10余次召集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共同探讨研究意见内容,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针对性意见,我局一一吸纳并修改。在形成意见初稿后,我局四次通过OA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意见,在有关单位提供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6月22日由林铃顺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7月14日黄其山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现提交会议研究。
《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高质量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开创新局面,旅游经济总量取得新突破,旅游品牌创建实现新跨越,走出一条体验经济引领的文旅融合、景城一体、城乡互动、主客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之路,打造全国知名山海旅游福乡福地。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从培育旅游品牌形象、推动旅游提质升级、激发旅游消费潜力、提升旅游配套服务品质、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方式五个方面着手,通过建立旅游产品IP体系、加大城市旅游品牌推广营销、鼓励吸引大型旅游团队客源、做强滨海旅游、做活乡村旅游、做精工业旅游、做优旅游景区、做好产业赋能、发展特色餐饮、提升旅游住宿、优化购物体验、培育夜间经济、完善旅游交通网络、打造智慧旅游平台、构建立体精准的营销体系、打造旅游精品线路等方式推动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机制改革、财政支持、要素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大财政对旅游的投入,加大文化旅游培训投入,加强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宣传促销等,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格局。